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对申报工作做了部署。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有意申报教师按照文件要求,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在线填报信息,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请我校申报教师于2019年3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将上述材料报送社科处办公室。报送至教育厅的材料,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将不再退还。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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