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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综合档案借阅利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7 09:1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借阅利用者: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挥学校综合档案资源的价值,更快捷有效地为借阅利用者提供利用服务,学校综合档案室现将提供档案借阅利用服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查阅利用我校综合档案。

一、 服务内容

1.校内:为学生就业、考研、出国等提供中文录取名册或证明;为各学院、机关处室和业务服务单位提供党政类相关档案查阅。

2.校外:为历届学生出国、就业和国家相关学历认证机构提供中文成绩单、中文录取名册、中文学历学位认证;为校外相关单位提供档案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我校工作人员因公查阅其所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档案,可持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居民自身证,直接到综合档案室办理查阅手续;若需查阅非主管业务部门的档案,须经该业务主管部门和党政办负责人批准。

2.校内、外人员因私查阅档案馆保存的相关档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证明本校职工的有效证明或证件到档案馆办理借阅利用手续后,方可查阅相关档案信息。

3.毕业生利用学籍档案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4.凡委托人查阅有关个人材料(学籍、成绩和招生录取名册等)须提供委托信函、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与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5.查阅利用我校未公开或密级档案,按照《淮北师范大学综合档案保密制度》办理。

三、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图书馆北楼6楼综合档案室

联系电话:0561—3802097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档案室服务范围和管理办法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档案借阅制度

 

 

淮北师范大学综合档案室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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