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与监测,学校拟开展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相关部门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应的目标、任务与举措,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十四五”核心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
2.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与举措,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十四五”核心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统计表》并撰写“十四五”专项规划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请于10月16日前将填写的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OA邮箱,同时将分管校领导审签后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完成情况自评报告》纸质版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北楼203)。
2024年10月10日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终审: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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