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自学和分组讨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的要求,现就做好自学和分组讨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学工作
1.自学内容:《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张宝顺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开班式的讲话;校党委书记王磊在在全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动员大会的讲话等(以上学习资料见附件)。
2.自学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学明白、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处级以上干部自学还要同远程专题培训相结合。自学要有笔记、有心得体会。
二、关于分组讨论工作
1.分组讨论时间:12月19日(周三)下午2:30——5:30。
2.分组讨论地点:各组召集人确定,并报所在组的校级领导。
3.分组讨论主题:
1)党的十八大回答了我们党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对做好新时期的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2)结合王磊书记的报告,对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我校各项工作有哪些新的体会和认识,特别是在进一步增强校、院办学活力等方面有何思考;
3)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个人岗位职责,谈一谈做好今后工作的思路和规划。
4.分组讨论名单:按动员大会分组情况执行。
5.分组讨论要求:
1)各组召集人要认真组织,联络员要做好讨论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研讨记录。
2)讨论要紧密联系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实际,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工作实际,每人都要积极发言,并提前准 备好发言提纲;发言要谈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切身体会,做到言之有物,摆问题要实事求是,找对策要切实可行。
3)1—5组和6—10组的讨论情况,分别由第三组召集人和第八组召集人负责汇总,并准备好在第十八周学校研讨总结会议上向大会作研讨情况汇报工作(时间为10分钟)。同时,各组讨论情况的电子版请于12月24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宣传部。
特此通知
附件:学习材料.doc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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