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我校校历安排,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部门、各学院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值班安排并做好安全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假期。
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教育交流中心214室)接待来访和处理日常事务。白天值班电话:3802093;夜间值班电话:3802294。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自4月6日起,我校实行夏令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班上课时间延至14:30,晚上上课时间延至19:30。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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