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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07 15:4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10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2月26日放假,2010年2月27日、28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在学生离校后三天(即1月23日、24日、25日)和下学期正式开学前三天(即2月26日、27日、28日)照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各单位要在寒假前认真落实和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图书馆要做好假期开放管理工作。
   (二)安全保卫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和甲流防控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保密等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部位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确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电水气等方面的使用管理。凡需存档的文件资料,放假前送至学校综合档案室存档。
    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各二级单位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节日生活安排
    后勤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供水、供电、供暖工作。
    学工处、团委、后勤集团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组织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
    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好“送温暖”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
   (四)值班
    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安排好正常工作的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联系畅通。各单位请于1月18日前将寒假值班表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在教育交流中心214室,值班电话:3802093,3802000;保卫处夜间值班电话:3802294。
    特此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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