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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2021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16:32: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46号)要求,现就我校相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名单见附件2。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撒项处理。

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四类课程项目检查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检查分类

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1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018年之前延期项目和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项目结题验收以课程应用为导向,必须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或者国内外主流网络课程平台上线运营。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 已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b) 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良好”:

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各项指标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且上线运营成果显著的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合格”:

基本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至少学习总人次、视频时长、教学周期数三项指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的项目;

不满足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不符合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⑤已申请延期过的项目如果仍未达到前3条验收标准,将视为“撤项”。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开设且完成2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无需提供,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运营情况;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附件5)。

2019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高校自查教育厅核查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已完成全部课程拍摄并在相关平台开课的项目评为“优秀”;

已完成部分课程拍摄并上线运营项目评为“合格”;

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2

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项目

2019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高校自查教育厅对结果认定

2019年立项的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项目此次进行阶段检查,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自查结论。

结题验收将于2022年进行,标准按照2019年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结题验收要求执行,请提前做好准备。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2018之前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结题报告(附件3)

3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019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高校检查教育厅对结果认定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对照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进行建设,强调利用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及学校自建资源,及校级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项目鼓励教师利用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体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与职业需求的微视频;依托网络平台,利用视频资源开展翻转课堂;线上学习数据,包括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学习各种课程相关资源数据;线下互动数据,利用智慧教学工具,记录课堂教学过程中互动教学数据,包括签到、讨论等。

阶段检查标准如下:

①已开展线上学习并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的项目评为“优秀”;

②已开展线上学习但未实施线下互动教学或者未开展线上学习但已实施线下互动教学的项目评为“良好”或者“合格”;

③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2014-2018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

“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结题报告(附件3)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014-2018年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参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制定专家网络评审标准,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

项目视频资源内容应重点介绍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注意事项等;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依托网络平台,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具体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b)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②不满足第1点要求的项目根据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延期”等;

③建设未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专家意见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7)(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平台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以便专家评审,否则建议专家直接给予“建议延期”;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2019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高校自评教育厅认定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建议检查标准如下:

已完成项目内容建设并提供网络教学服务的项目评为"优秀"

其他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三、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6日-5月108:00)登陆淮北师范大学质量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73),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文件(各类课程请对照表1的检查内容和材料要求准备,须要盖章的盖章扫描上传)。对于满足延期条件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请填写附件5,上传时选择申请延期栏目上传延期报告。

    四、注意事项

对于项目负责人已经调离的请各学院代为结项,否则按撤项处理;各项目负责人(团队)要认真准备结题报告及附件或进展报告及附件(以及课程数据信息表、项目基本详细表)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因附件或者佐证材料缺失(链接无法访问)影响评审的个人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3802246(教研科),行政楼403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名单

附件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课程数据信息表

附件5:延期报告

附件6: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7:项目基本信息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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