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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淮北市2021年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17:25: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淮政〔2017〕31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市科技局已启动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以推进“五群十链”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突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以及对乡村振兴有较大带动效应的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支持强度

项目立项后,给予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总经费不超过40%的资助。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2020年5月1日之前注册)。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装备基础,拥有完成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重视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

4、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创新成果目标和产业化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规范。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其它不予支持的情况

1、项目主持人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逾期未完成的或实施周期内有终止、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本年度同一项目市本级财政已通过其他部门、其它计划支持的。

3、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晰的。

4、对于中小企业,已承担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尚未完成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5、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征信查询有失信行为,且截企业申报截止之日未予以修复成功的。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本年度采取不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竞争立项的方式。凡我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需提供合作企业信用证明,不得与有失信行为的企业联合申报。

已获得省及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项目。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辖区内的项目,分别向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

项目申报登录淮北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117.69.252.138:50001/login)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明等有关复印件;近三年科技研发成果等证明材料;

(3)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类项目,须附双方合作协议书;

(4)申报单位需提供2020年度研发投入情况表(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7-1表、107-2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登录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注册,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录在线填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人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20 日,经学校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三份,于2021年8月25日报送科学研究部(行政楼506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井通; 电话: 0561-3803235

附件:1.淮北市2021年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承诺书

 

                                                       科学研究部

                                                   2021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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