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的通知
各学院,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
为提高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诊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决定调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报销,校内门诊政策内报销上限每人500元/年不变,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80%;校外门诊政策内报销上限每人500元/年不变,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
二、校外门诊报销,除校外医院门诊急诊和实习实训、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休学期间,在外地门诊就诊外,在校期间外出门诊就诊,原则上应由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出具转诊单。在校期间校外医院门诊急诊,事后5日内到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补开转诊单。校外医院门诊就诊无转诊单的,不予报销。
三、2020年9月1日以来,发生的校外医院门诊就诊,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集中办理报销。相山校区学生到学院办公楼211室办理,滨湖校区学生到滨湖校区卫生所办理。办理报销手续时,需带转诊单、发票、学生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
四、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要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水平。同时,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认真审核报销资料,规范报销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