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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9 09: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请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科教育共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现代产业学院等8个项目;继续教育设置: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继续教育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设置: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高水平导师、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具体项目类别及参考经费见附件(附件7)

其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选题要围绕我校目前发展需解决的问题,从以下选题中确定:

1.教学方法改革创新

2.人才培养能力

3.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4.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5.教育评价

6.专业评估(认证)

7.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难点问题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08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本次申报无需报送项目纸质申请书。自2021年11月1日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上传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各单位负责人及时审核推荐。

需提交材料项目:

1.一流专业大类下项目、一流师资大类下项目、产业学院项目除在系统上传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外,还需要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在11月1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教研科(403室)。

2.各学院将申报汇总表在11月10号前签字盖章交教研科(403室)。

四、注意事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质量工程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型项目;申报前请各位负责人在教务处网站查看往年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已经有相同立项的也不再资助;有质量工程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3.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2个项目(不包含大创项目)。

4.省级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各项目负责人应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资格。

5.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行字〔2017〕7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6.如有争议具体由教务处解释。

五、联系方式

教研科:雷老师,电  话:0561-3802246

附件(1-8)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3.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

4.本科和研究生项目申报表(2021年)

5.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21年)

6.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7.202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参考经费

8.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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