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文明节俭祥和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和纠正“四风”,确保我校廉洁文明、节俭祥和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二、元旦、春节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财物,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认真执行有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等规定。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节俭文明廉洁过好节日上,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良好风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四、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节俭文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要求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执纪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过一个务实节俭、文明廉洁、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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