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部署和学校实际,现就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1.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2.党务政工系列: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
3.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
4.其他专技:高、中、初级
二、评审办法
本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党务政工师系列中初级职称、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和其他专技中初级职称,由学校在岗位职数内自主评审;党务政工系列高级职称、其他专技高级职称和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由学校负责在岗位职数内推荐评审。
三、评审标准
1.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2.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01号)有关条款执行;
3.党务政工系列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 皖宣字〔2011〕22号有关条款执行;
4.中小学教师系列、其他专技的评审标准按照相应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指标计算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对岗申报和聘任。
1.副教授岗位职数:根据2019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的40%,计算各学院的推荐数(往年余数累加,四舍五入),由各学院等额推荐上报(原经济学院和原管理学院原指标余数合计到经管学院,原政法学院指标余数均分到新政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指标余数不作调整)。
2.党务政工系列高级职称、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其他专技高级岗位、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职数:根据2019年度申报情况,学校额定指标数,所有申报人员公平竞争。
五、岗位职数
(一)高校教师系列
1.教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副教授:学校额定岗位职数26个(不含不占指标的岗位职数),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外国语学院增加1个指标,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数等额推荐,具体指标数见下表。
单 位 | 指标数 | 不占指标 |
文学院 | 1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2 | 1 |
外国语学院 | 3+1 | |
物电学院 | 2 | 1 |
化材学院 | 2 | 1 |
生科院 | 3 | 5 |
政法学院 | 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1 | |
音乐学院 | 0 | |
体育学院 | 3 | 1 |
美术学院 | 1 | 1 |
经管学院 | 1 | |
教育学院 | 2 | |
计算机学院 | 1 | 1 |
信息学院 | 2 | |
合计 | 26 | 12 |
3.讲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党务政工系列
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
拟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人(附中),中小学高级教师2人(附中);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其他专技、高校教师实验系列
学校额定其他专技正高级职称岗位职数2个,实验系列高级和其他专技副高级职称岗位职数共计2个,由校外专家推荐或评审;中初级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六、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七、申报材料
(一)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见附件1)
1.教学任务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对职称评审有实际支撑作用的材料,由学院考评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没有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整理整齐(可暂不装订,待审核后再装订),零散材料不予接收。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A3纸打印)。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院汇总上报)。
4.《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可暂提交1份草稿,待审核后再行打印装订)。
5.《淮北师范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2份(职改办提供,面签,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党务政工系列
按照《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见附件2)进行准备。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其他专技
1.高级职称由申报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议,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上报。
2.中初级职称由申报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八、时间安排
(一)学院考评组报送推荐人员名单
推荐人选由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职称工作办公室,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二)报送外审代表作材料
具体事宜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时间截止到10月23日。
(三)报送材料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1月11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党务政工系列中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其他专技中初级报送时间截止到11月11日。
(四)申报高校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其它专技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0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职称工作办公室。
九、收费标准
评审费和代表作鉴定费(申报高级职称),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缴费,费用由申报人按职改办通知要求直接缴学校中行对公账户,缴费回执单交职称工作办公室汇总(手机转账等不予认可)。
十、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3801056 联系人:任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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