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组织部、人事处已基本完成档案专项审核的初审工作,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为按时顺利的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审核的重要性
人事档案记载了干部本人经历、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重要内容,是作为个人年龄、工龄、党龄、退休工资报批等信息认定的重要材料。档案专项审核是对人事档案的全面清查、梳理,是对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准确认定,对档案的完整性及个人工作与生活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直接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能够顺利通过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的验收。
二、审核的主要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入党时间(党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特别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有涂改造假现象,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及参加工作经历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在档案专项审核的初审过程中,审核组发现下列问题:部分教职工年龄填写不一致,有涂改现象;参加工作材料不齐全;入党时间不准确;民主党派人员无入会材料;在职教育和全日制教育不能正确区分;工作经历材料不全;入档材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
四、专项审核的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指派一名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严守保密制度的中共党员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参与本次专项审核,并于7月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人事处OA;联络员请加入专项审核工作QQ群,群号:712033380
联络员职责:(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写《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简称《审核表》),并于7月12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填写的电子版《审核表》汇总后报送人事处OA;(二)收集本单位教职工补充档案中缺少的材料;(三)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审核表》认定信息的签字确认。
12月初完成《审核表》的签字确认,归入人事档案存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部:杨光垒 (行政楼310室)
人事处:张兰兰 孙建 (行政楼413、419室)
联系方式:0561-3803263(组织部)
0561-3803285、3802254(人事处)
淮北师范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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