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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强化督察督办 提升管理效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9 09:4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督察督办办公室,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将学校重要工作的按时办结率提高近20%,切实提升了学校的管理效能。

    完善督察督办机制。学校于2012年成立督察督办办公室,完善学校督察督办工作格局,确保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2013年出台《北京师范大学督察督办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拓新督察督办工作职能,完善学校督察督办工作机制。

    明确督察督办范围。一是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学校事业规划和工作要点,学校重要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的执行情况。三是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四是信访事项和师生员工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规范督察督办程序。一是确立督察任务,由学校督察督办办公室对纳入督察督办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任务分解表。二是由督察督办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三是监督办理过程,与工作承办单位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督察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在任务表中进行登记。四是督办催办,重要工作形成定期跟踪督办机制,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工作阶段性任务的单位进行催办。五是上交办结报告和立卷归档,督察事项办结后由督察督办办公室撰写报告,并对督察全程材料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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